用入单位怎样申领丧葬费
来源:作者:sfjny.cn
日期:2018-05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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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咨询: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因病去世,在岗期间我公司一直依法为其缴纳各类保险。由于情况特殊,企业先行垫付了部分丧葬费,请问垫付的部分怎样办理结算? 上海墓地周边太仓公墓双凤纪念园
专家解答: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,在201 1年7月1日之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业人员可以享受丧
葬费及遗属待遇。
企业已垫付丧葬费、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,企业需提供垫付资金的有效凭据,并与遗属共同填写《企业垫付在职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、救济费申请表》。企业先行垫付救济费的,还应提供经市、区(县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《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》。
养老分局根据《企业垫付在职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、救济费申请表》中的“单位收款账号”信息,将应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费、救济费、单位划转账户金额先行支付到单位账户,单位将已垫付的丧葬费、救济费在基金支付标准范围内的金额扣除,剩穿淦额及“单位划转账户金额”由单位返还遗属本人。